中国科学院大学
人工智能技术学院文件
人字 [ 2017 ] 2号
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制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人工智能学院在职工程硕士(以下简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明确其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对工程硕士的培养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由学校导师和来自企业或工程技术部门导师(简称双导师)联合指导,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论文活动的组织
学位论文工作作为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包括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等阶段。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并确定导师是学生进入论文的第一步,学院在每年三月份会组织上一年入学的学生召开论文选题说明会,明确论文工作对学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请同学们考虑论文方向和导师,并按时提交学院规定的相关表格。
学院在收到合格的论文选题申请后,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根据论文方向为同学们安排合适的导师及联系面试事宜。
(二)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进行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经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应由3位以上(含3位)具备在职工程硕士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一般在学生进入论文阶段后的6个月内进行,由学院或导师组织。
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参照学院发布的开题报告模板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的目的是检查学生论文工作进展,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保证学位论文工作得以有效进行。中期检查时,原则上要求学生完成三分之二的论文研究工作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需经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应由3位以上(含3位)具备在职工程硕士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学生开题报告通过后3-6个月内进行,由学院或导师组织。
中期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参照学院发布的中期检查报告模板和相关规定执行。
(四)论文答辩的有关要求
论文答辩是整个论文过程的最后一环和成果体现,答辩一般安排在中期检查后的6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论文终稿完成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学生可以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申请和答辩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09年7月4日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2次会议修订)执行。
三、学位授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09年7月4日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2次会议修订)的规定,学位授予工作每年分春、秋季二次进行。学院将在每年5月初和11月初汇总该年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答辩材料,填报中科院大学教育管理系统。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得学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审核、评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拟授予学位人员材料,同时对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的本单位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学位获得者名单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学位授予日期,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做出同意授予学位决定的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工程科学学院。
主题:在职 工程硕士 学位论文 规定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技术学院 2017年9月6日印发
校对:刘芳